重庆江津区的餐饮店老板廖某在2020年07月02日,老板廖某给餐饮店花了750元在平安保险投保了店铺财产保险,保险总保额100万元,并有投保记录经营面积为180平米。
没想到这保险刚买完的第二个月,8月19号晚上,由于长江洪峰过境,洪水淹进了店铺,店内的家具、电器、收银系统等等受损严重,由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后,损失接近38万元,按照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扣除免赔额后,平安保险应当理赔近35万余元。
老板廖某按照平安保险的理赔要求,提供了全部的理赔资料后,平安保险以营业执照的备案面积只有30.57平米,与实际面积不符为由,只愿意赔付不到3万元。
餐饮店老板廖某不服,将平安保险诉讼至人民法院,认为在购买保险时,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已经对餐饮店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进行了实地考察,明知餐饮店是由几间门面组成,且明显是一个整体,平安保险在明明知道的情况下进行了承保,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事由出现后,只同意少部分理赔,完全是不诚信的表现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保险人的名称为餐饮店,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是对整个餐饮店投保,从实际情况来看,投保到现在,餐饮店的结构和面积大小没有任何变动,虽然是三本房产证,但在实际装修中已经浑然一体,虽然餐饮店的注册地址是依据一本房产证的地址注册,但这并不能认定餐饮店的经营面积仅仅是注册时候所载门牌号相对应的房产面积。
故可以认定双方的真实意图是针对整个营业场所投保。保险公司在核保时更为关注的应当是保额下,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而面积的大小与保险价值并无直接的相关性。
最终法院判决平安保险全额赔付35万余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购买了保险后,遇到突发状况,而保险公司拒绝承保的情况下,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当然了,在买保险的时候务必要看清楚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赔事项,明确投保的范围,投保的对象等等,一定想清楚买的这个保险适是否符合自身的投保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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