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热,使得房价居高不下,也让老百姓买房需要倾尽所有,苦不堪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助政策,其中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和安置房的上市就是其中之一,也让老百姓多了一种选择。下面我会简单介绍下这两种类型的房子以及它们的上市条件和一些注意事项。
什么是安置房?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安置房是分配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申请的
安置房上市的条件(以无锡为例):
(一)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二)以安置时间起算满五年;
(三)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费等相关费用;
(四)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标准缴存到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条件(以无锡为例):
1、自购买之日起满5年;
2、但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土地收益金)
3、未满5年,因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转让房屋的:
(1)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的25种类型重大疾病之一的;
(2)家庭成员发生意外,经医院证明急需医治的;
(3)经法院判决或司法机关认定确需出售房屋偿还他人债务或补偿第三人的;
(4)《认定书》中载明的家庭成员户籍已全部迁出无锡市区的。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大部分都在同一个小区,外观、户型、配套没有太大区别,只是满足上市条件后,过户交易的税费不一样,安置房的税费相应要高一些,而经济适用房税费要少一些,这两种类型的房子本质上没有区别,安置房价格要低于经济适用房,但加上税费后又与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差不大。所在挑选时,可以根据楼层、户型、装修等条件来选择,无需在意其本质区别。
购买安置房或者经济适用房时要注意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经济适用房也要满足年限后方可上市交易。买卖双方要确定能够顺利过户。
2、价格风险
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有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上市条件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签订协议到满足上市条件,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过户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较大,原房东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配合过户什么是安置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为的风险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尤其是安置房的原房东普遍年龄较高,要防止突发事件引起的产权纠纷什么是安置房,最好是原房东一家人都签字(包含子女)。
4、无法另行销售风险
购房者买了只有拆迁协议的安置房是不能合法转让,也不能抵押办理贷款的。再次销售时,新买家也会提出和原房东签订协议,这时候原房东能不能配合签订合同犹未可知。所以在不能正常过户时,建议不要买安置房。
综上所述,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可以买,但前提是要满足上市条件,能够正常过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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